國民大會議事規則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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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事日程應記載開會年、月、日、時、處所,分別編列報告事項及其他事項,並詳載議案之提案內容及其他關係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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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國民大會議事規則第8條規定,議事日程需詳細記載開會的年、月、日、時、處所,並分別列出報告事項和其他事項,同時還要詳述議案的提案內容和其他相關文書。這條法規的目的是確保議事日程的充分準備和透明度。根據《國民大會議事規則》所提供的資料,該規則的目的是維護國民大會的議事程序和作業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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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