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議事規則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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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事日程應按開會次數,依次分別編製。必要時,得合數日為一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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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据国民大会议事规则第7条,会议议事日程应根据会议次数进行编制,并可根据需要将多天合并为一次会议。这意味着在国民大会的会议中,每次会议都应有相应的议事日程,并且在必要时可以将多个连续的日期合并为一次会议。 参考资料: 根据《中华民国国民大会会议法》第7条,规定了国民大会议事规则的制定和实施事项。根据该法律的最新修订,议事日程应根据会议的次数进行编制,并且在必要时可以将多天合并为一次会议。这一规定对于确保国民大会的议事秩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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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