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對於中央法律有複決權。
依據「國民大會創制複決兩權行使辦法」第6條,國民大會具有對中央法律的複決權。這表示當立法院對中央法律進行修訂時,國民大會有權對該法律進行再次審查和決定是否通過。這項權力的行使辦法則由「國民大會創制複決兩權行使辦法」所規定,具體細節需參考相關法規或官方文件以進一步瞭解。 參考資料: 國民大會創制複決兩權行使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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