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發展全球運籌管理經營模式,積極推動貿易自由化及國際化,便捷人員、貨物、金融及技術之流通,提升國家競爭力並促進經濟發展,特制定本條例。
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 1 條旨在促進全球運籌管理經營模式的發展,推動貿易自由化和國際化,便利人員、貨物、金融和技術的流通,提升國家競爭力並促進經濟發展。 參考資料: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為發展全球運籌管理經營模式,積極推動貿易自由化及國際化,便捷人員、貨物、金融及技術之流通,提升國家競爭力並促進經濟發展,特制定本條例。
立法理由一、揭櫫本條例之立法目的。 二、國際性企業發展全球運籌管理之經營模式日趨普遍,備料、生產、發貨及市場配銷等整體產銷環節形成串聯,以達整體營運規劃與及時管理之目的,並降低營運成本。在國際性企業供應鏈環節中,為保持我國之國際競爭力,避免在鄰近地區國家中邊陲化,有必要設置自由貿易港區,對於港區內之營運併採低度行政管制及高度自主管理,並排除港區內進行商務活動之各種障礙,以加速貨物進出港區之流通,推動貿易自由化及國際化,使我國成為主導國際間貿易之樞紐及集散、交易中心。
為發展全球運籌管理經營模式,積極推動貿易自由化及國際化,便捷人員、貨物、金融及技術之流通,提升國家競爭力並促進經濟發展,特制定本條例。
立法理由本條未修正。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一、揭櫫本條例之立法目的。 二、國際性企業發展全球運籌管理之經營模式日趨普遍,備料、生產、發貨及市場配銷等整體產銷環節形成串聯,以達整體營運規劃與及時管理之目的,並降低營運成本。在國際性企業供應鏈環節中,為保持我國之國際競爭力,避免在鄰近地區國家中邊陲化,有必要設置自由貿易港區,對於港區內之營運併採低度行政管制及高度自主管理,並排除港區內進行商務活動之各種障礙,以加速貨物進出港區之流通,推動貿易自由化及國際化,使我國成為主導國際間貿易之樞紐及集散、交易中心。
本條未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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