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立法院處務規程11

快速跳轉

參事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本院法令之研究、撰擬及審事項。 二、關於涉及法令解釋案件之簽辦及研究事項。 三、其他交辦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立法院處務規程第11條的規定,參事負責以下事項: 一、負責研究、撰擬和審核本院的法令事項。 範例:參事可以參與相關委員會的會議,就該委員會交付的法案進行研究、撰擬和審核。 二、負責涉及法令解釋案件的簽辦和研究事項。 範例:參事可能要研究和評估法律解釋案件,並向相關委員會提出建議。 三、負責其他交辦事項。 範例:參事可能需要處理其他由立法院交辦的事項,如協助委員會處理相關事務、提供意見或建議等。

  • 法令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立法院處務規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立法院處務規程第 11 條規定:「參事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本院法令之研究、撰擬及審核事項。 二、關於涉及法令解釋案件之簽辦及研…」(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立法院處務規程第 1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