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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議事規則 第 2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本院會議於每星期二、星期五開會,必要時經院會議決,得增減會次。
  2. 本院會議超過一日者,經黨團協商之同意,得合併若干日為一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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