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決之結果,應當場報告,並記錄之。
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40條,表決的結果應當場報告並記錄下來。這表示當議會進行表決時,應立即向與會的委員報告表決結果,並將結果記錄下來。此條款的目的在於確保表決結果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以便後續的參考和檢查。 參考資料: 立法院議事規則 (2022年修訂版)。立法院。取自 https://www.ly.gov.tw/03_leg/0301_main/program/adv/A014/list01-168/ 立法院議事規則 (2022年修訂版)修正條文摘要。立法院。取自 https://www.ly.gov.tw/03_leg/0301_main/program/adv/A014/list01-168/am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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