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事件律師酬金列為訴訟費用之支給標準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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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法名詞
- 第四十九條之一第一項條文
- 律師名詞
- 訴訟標的名詞
- 當事人名詞
- 等情名詞
- 行政訴訟法 第 49-1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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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