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名譽院士選舉辦法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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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譽院士之選舉,須經院士十人以上之提名,其中至少應有五人與被提名人為同一組別。
深度解讀
根據中央研究院名譽院士選舉辦法第5條,名譽院士的選舉需要由至少十位院士提名,其中至少有五位院士與被提名人屬於同一組別。具體來說,這意味著提名名譽院士的提名人至少要有十位院士的支持,並且提名人和被提名人需要屬於相同的組別。這樣的限制可以確保名譽院士的選舉具有一定的專業性和分組性質。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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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