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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名譽院士選舉辦法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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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譽院士之提名,須依本辦法所附「名譽院士候選人提名表」之格式填寫,並連同相關著作及其他文件,掛號寄送本會。

深度解讀

根據中央研究院名譽院士選舉辦法第6條,提名名譽院士需要填寫名譽院士候選人提名表,並同時提交相關著作及其他文件,以掛號方式寄送給中央研究院。具體內容可以參考中央研究院相關文件中提供的名譽院士候選人提名表和相關著作及文件的要求。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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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中央研究院名譽院士選舉辦法第 6 條規定:「名譽院士之提名,須依本辦法所附「名譽院士候選人提名表」之格式填寫,並連同相關著作及其他文件,掛號…」(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中央研究院名譽院士選舉辦法第 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