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施行細則14

快速跳轉

本條例第六條之二之來源性、歷史性、文化性、藝術性,定義如下: 一、來源性:文物原所有人、原持有人或致贈人身分特殊重要者;或屬國外贈禮並足以彰顯國家外交政策者。 二、歷史性:文物具有重大歷史意義或可彰顯國家發展意義者。 三、文化性:文物具備族群特色,可呈現國家、區域或民族等多元文化內涵,或反應社會民情及變遷趨勢者。 四、藝術性:文物具備藝術美感或工藝價值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4條的內容,該條解釋了第六條之二的來源性、歷史性、文化性和藝術性的定義。根據該條例的解釋: 1. 來源性:指文物的原所有人、原持有人或致贈人身分特殊重要,或屬於國外贈禮且足以彰顯國家外交政策的文物。 範例:一幅由國際知名藝術家贈送給該國的畫作,可被視為具有來源性,因為它反映了國家間的外交關係。 2. 歷史性:指文物具有重大歷史意義或能夠彰顯國家發展意義的文物。 範例:一座古老的城堡,它曾是國家的重要據點,反映了該國的歷史和發展過程,因此具有歷史性。 3. 文化性:指文物具有族群特色,能夠展現國家、區域或民族等多元文化內涵,或反映社會民情和變遷趨勢的文物。 範例:一幅展示當地傳統服飾和配飾的畫作,展現了該民族豐富的文化特色,因此具有文化性。 4. 藝術性:指文物具有藝術美感或工藝價值的文物。 範例:一件精美的瓷器,由著名的陶瓷工匠製作,展示了高超的藝術技巧和美感,因此具有藝術性。 這些定義幫助管理機構和專家評定文物的價值和重要性,以便適當地保護和保存這些文物。以上解釋參考自「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14 條規定:「本條例第六條之二之來源性、歷史性、文化性、藝術性,定義如下: 一、來源性:文物原所有人、原持有人…」(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1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