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辦公室之廢紙、垃圾等,應按環境保護有關規定分類處理,並由事務管理人員督促清潔人員分類收集,予以資源回收或依規定按廢棄物處理。
事務管理規則第239條規定,各機關辦公室之廢紙、垃圾等應按環境保護有關規定分類處理,并由事務管理人員督促清潔人員分類收集,予以資源回收或依規定按廢棄物處理。 根據這項法規,各機關辦公室應將廢紙、垃圾等進行分類處理。具體的分類方法和處理方式應根據環境保護有關的規定進行。事務管理人員有責任督促清潔人員進行分類收集工作。收集到的廢棄物可以進行資源回收利用,也可以按照相應的廢棄物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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