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國家安全法 第 18 條

  1. 1.第七條第一項及其未遂犯之案件,其第一審管轄權屬於高等法院。
  2. 2.第八條第一項至第三項之案件,其第一審管轄權屬於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3. 3.第八條第一項至第三項之案件有裁判上一罪或刑事訴訟法第七條第一款所定相牽連關係之第一審管轄權屬於高等法院之其他刑事案件,經檢察官起訴合併起訴者,應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為之。
  4. 4.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二十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第五條之一第一項及其未遂犯之案件已繫屬於法院者,不適用第一項規定。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國家安全法第 18 條將重大國安犯罪第一審拉高到高等法院,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案件由智財法院一審管轄。

Q · 國安案件在哪個法院審?

依國家安全法第 18 條,第 7 條第 1 項(為境外勢力發起或操縱組織)案件第一審由高等法院管轄;第 8 條第 1 至 3 項(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案件第一審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管轄。與第 8 條案件有裁判上一罪或相牽連關係的其他高院一審案件,檢察官應向智財法院起訴。2022 年 5 月 20 日修正前已繫屬法院案件適用舊制。

白話解讀

普通刑事案件通常從地方法院起訴開始,地院→高院→最高院走三審。但這條把兩種重大國家安全案件的「起跑點」直接拉到高等法院或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為什麼這樣設計?因為這些案件牽涉重大國家利益(如為境外勢力發起或操縱組織)或核心科技營業秘密,案情複雜、影響深遠、需要更專業審判。第一審就在更高層級法院,等於把案件的審理品質往上拉一階。對被告而言,這意味著辯護從一開始就要面對的是經驗豐富的法官,且事實審層級從兩審減為一審。對企業(如科技公司)營業秘密被竊的受害方而言,這意味著可以直接到專業度更高的智財法院主張權利。新法 2022 年 5 月 20 日後才適用,之前已繫屬法院的案件按舊制走。

法律定性

國家安全法第 18 條為國安重大案件審級管轄特別規定,將第 7 條重大危害國安組織犯罪案件之第一審管轄拉高至高等法院,將第 8 條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犯罪案件之第一審管轄指定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行使,並設有相牽連案件合併起訴及過渡條款。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國家安全法第 18 條規定什麼?

規定兩類國安重案的第一審管轄法院:第 7 條為境外勢力犯罪由高院管轄、第 8 條核心技術營業秘密犯罪由智財法院管轄。

Q2國安案件為什麼不從地方法院審?

案件涉及重大國家利益,需更專業法官及更快審結。拉高審級等於把第一道判斷交給更資深的審判庭。

Q3智財法院也審刑事案件嗎?

是。自 2022 年 5 月 20 日起,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犯罪的刑事案件第一審由智財商業法院管轄。

Q4一般員工跳槽帶走資料也適用本條嗎?

不一定。必須是行政院公告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範圍內的營業秘密,一般營業秘密案件仍從地方法院開始。

Q52022 年修法前已經在審的案件怎麼辦?

第四項過渡規定:修法前已繫屬法院的案件按舊制走,不適用新管轄規定。以繫屬日為分界。

Q6國安案件被告上訴管道被壓縮嗎?

是。高院或智財法院第一審,上訴只到最高法院(法律審)。被告事實審從兩次減為一次。

Q7什麼是相牽連案件合併起訴?

與第 8 條案件有裁判上一罪或刑訴法第 7 條第 1 款相牽連的高院一審案件,檢察官應向智財法院合併起訴。

Q8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由誰認定?

由行政院依國家安全法第 3 條公告。具體技術清單涵蓋半導體先進製程、太空科技、國防技術等領域。

Q9國家安全法第 18 條是什麼?

2022 年新增的審級管轄特別規定,將重大國安犯罪和核心技術營業秘密案件的第一審管轄權拉高到高等法院或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跳過地方法院。

Q10什麼是國家核心關鍵技術?

由行政院依國安法第 3 條公告的關鍵技術清單,涵蓋半導體先進製程、太空科技、國防軍品、資通安全等對國安有重大影響的技術。不在清單上的技術不適用本條。

Q11國安法管轄拉高跟一般營業秘密案件差在哪?

一般營業秘密(營業秘密法)從地方法院開始三審,事實審兩次。本條國安級營業秘密直接智財法院一審,事實審只一次,法官專業度更高但救濟機會更少。

Q12高等法院一審跟地方法院一審有什麼差?

法官平均年資更深、合議庭經驗更豐富,但上訴後直接到最高法院法律審,被告打事實爭議的機會只有一次。辯護團隊第一審準備精細度是關鍵。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category_acategory_bcategory_c
案件類型第 7 條(為境外勢力組織犯罪)第 8 條(核心技術營業秘密)一般營業秘密(營業秘密法)
第一審法院高等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地方法院
上訴管道最高法院(法律審)最高法院(法律審)高等法院 → 最高法院
事實審次數1 次1 次2 次
法官專業度高院合議庭智財專業法官地院一般法官
適用時點2022-05-20 後繫屬2022-05-20 後繫屬無限制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 韓國법원조직법 제28조의4(특허법원의 권한)— 韓國以特許法院管轄 IP 案件但無國安案件審級拉高規定
🇨🇳 中國刑事诉讼法第21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第一审)
🇩🇪 德國GVG § 120 Abs. 1(Oberlandesgericht erstinstanzliche Zuständigkeit für Staatsschutzsachen)
🇫🇷 法國Code de procédure pénale art. 706-17(Compétence du tribunal judiciaire de Paris pour les infractions portant atteinte aux intérêts fondamentaux de la nation)
🇺🇸 美國18 USC §§ 793-798 (Espionage Act) — federal court exclusive jurisdiction; no state-to-federal elevation mechanism identical to TW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5 國規定比較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