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第 1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各機關對於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操作、使用或駕駛之機械、設備、器材、交通工具,應定期保養維護,以維持安全使用狀態。
  2. 各機關對於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時,所提供之安全衛生設備、措施及住宿或休憩設施應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並隨時注意檢修、維護及清潔,以確保安全衛生。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