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法施行細則第 28 條規定如下: 1. 本細則自檔案法施行之日施行。 2. 本細則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根據這些規定,檔案法施行細則在檔案法生效之日起開始適用。同樣地,細則的修正條文從其發布之日起生效。這些規定確保在進行檔案管理時,檔案法施行細則及其修正內容能夠及時適用。 參考資料: - 檔案法(https://law.lawbank.com.tw/FLAW/FLAWDOC01.aspx?lsid=FL005934&flno=8801449300) - 檔案法施行細則(https://law.lawbank.com.tw/LAW/XJ/sOrder.asp?FLNO=8801449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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