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法院辦理民事事件調解委員日費旅費及報酬支給標準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調解委員請求日費、旅費及報酬,應於每次調解期日到場後十日內填具民事事件調解委員日費、旅費及報酬申請書兼領據一式兩份,由承辦書記官計其數額,送請法官審核後,一份附卷,一份移送總務科辦理支付手續,並按程序結報。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