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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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法律系教授你的要求,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五款中的起訴一詞指的是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根據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施行細則第8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檢察官經查明案情足以傷害公共利益時,應提起起訴。在這種情況下,檢察官提起起訴意味著將案件送到法院進行審理。 參考資料: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施行細則 刑事訴訟法
- 第二十一條第五款條文
- 起訴名詞
-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第 21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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