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2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法律行為發生票據上權利者,其成立及效力,依當事人意思定其應適用之法律。
- 當事人無明示之意思或其明示之意思依所定應適用之法律無效時,依行為地法;行為地不明者,依付款地法。
- 行使或保全票據上權利之法律行為,其方式依行為地法。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21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