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民事訴訟費用法 第 18 條(上訴之裁判費)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民事向第二審或第三審法院上訴,依第二條及第十六條規定,加徵裁判費十分之五;發回或發交更審再行上訴者免徵。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