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訴與反訴之訴訟標的相同者,反訴不另徵收裁判費。
根據民事訴訟費用法第17條規定,如果本訴與反訴的訴訟標的相同,則反訴不需要另外支付裁判費用。 範例參考資料:根據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3584號判決,當事人於原審中提起本訴及反訴,且兩者的訴訟標的相同,最高法院判決,反訴不需要另外支付裁判費用。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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