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法 第 132-1 條(執行處分之撤銷-假扣押、假處分之廢棄、變更)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假扣押、假處分或定暫時狀態之處分裁定經廢棄或變更已確定者,於其廢棄或變更之範圍內,執行法院得依聲請撤銷其已實施之執行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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