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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法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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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強制執行法第49條已於民國85年修法刪除,原查封警察協助規定整併至第48條,屬失效歷史條文。

Q · 強制執行法第49條還有效嗎?

已刪除,民國85年整併進第48條

強制執行法第49條已於民國85年(1996)全文修正時整條刪除,現行條文僅顯示「(刪除)」。原規定的查封遇抗拒得請警察協助,相關規範已整併至第48條(執行人員查封權限)與第46條(執行人員與協助機關)。書狀或答題若仍引用第49條,屬引用失效條文。

白話解讀

你翻開強制執行法找第49條,會看到「(刪除)」兩個字。這條原本規定查封遇到抗拒時可以請警察協助,但在民國85年9月的全文修正中被整條刪除。原因不是這個機制不重要,而是相關規範已被整合進第48條(查封時得檢查、啟視債務人住所、必要時得請警察到場)以及其他配套條文中,避免重複規範。如果你正在研究強制執行實務或準備考試看到這個條號,記得它已經是歷史條文,不要在書狀中引用。

法律定性

強制執行法第49條為已刪除之歷史條文,於民國85年全文修正時刪除,其原規範之查封協助機制併入第48條等配套條文,現行法不再以本條號獨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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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強制執行法第49條是什麼?

已於民國85年全文修正時刪除的歷史條文,原規定查封遇抗拒得請警察協助,現整併至第48條。

Q2第49條刪除後,查封遇抗拒看哪一條?

看第48條(執行人員查封權限,必要時得請警察到場)與第46條(執行人員與協助機關)。

Q3我可以在書狀引用強制執行法第49條嗎?

不可以。本條已失效,引用會被認定為引用失效條文,應改引現行第48條。

Q4為什麼第49條會顯示「(刪除)」?

民國85年全文修正時整條刪除,並非漏字,規範已併入第48條避免重複。

Q5查封警察協助現在規定在哪一條?

現行依據是第48條(查封權限,必要時得請警察到場)與第46條(執行人員與協助機關)。

Q6刪除條文還算法律的一部分嗎?

保留條號但無規範效力,僅作沿革標示,不得作為適用依據。

Q7查封遇到債務人抗拒該怎麼處理?

依第48條請求警察到場協助,執行人員得檢查、啟視住所,現場製作筆錄。

Q8考試遇到第49條的題目怎麼答?

先指出本條已於民國85年刪除,再說明規範整併至第48條,切勿正面引用第49條。

Q9書狀寫錯引用第49條會怎樣?

屬引用失效條文,可能被認定適用法條錯誤,應改引現行第48條。

Q10怎麼確認一條條文是不是已被刪除?

查全國法規資料庫顯示「(刪除)」即為刪除,並比對修正沿革確認刪除年度。

Q11刪除條文 vs 廢止法規差在哪?

刪除是單條失效(其餘條文仍有效),廢止是整部法規失效。第49條屬前者。

Q12第49條 vs 第48條差在哪?

第49條已刪除無效力;第48條是現行有效的查封權限規範,含警察協助。

相關函釋 1

立法沿革 2

(0281216 制定)

查封時遇有抗拒,得請警察協助。

(0850917 全文修正)

(刪除)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281216 制定)

查封時遇有抗拒,得請警察協助。

(0850917 全文修正)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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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強制執行法第 49 條規定:「(刪除)」(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強制執行法第 4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強制執行法第 49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85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