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強制執行法 第 66 條(拍賣之期日)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拍賣,應於公告五日後行之。但因物之性質須迅速拍賣者,不在此限。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