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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收條例 第 5 條(管收票之必備及其應記載事項)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管收應用管收票。
  2. 管收票,應記載左列事項,由推事書記官簽名: 一、應管收人之姓名、性別、及住居所。 二、管收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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