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事閱卷規則第29條,該規則於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一日開始實施。該規則的修正條文除了九十四年八月十八日的修正條文自九十四年九月一日起生效,其他修正條文自發布日起生效。這意味著在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時,適用規則的時效可以根據上述規定來確定。然而,根據提供的上下文,無法確定具體的事例或範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