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第 13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免責裁定確定時,除別有規定外,對於已申報及未申報之債權人均有效力。對於債務人求償權之共同債務人、保證人或為其提供擔保第三人,亦同。
  2. 前項規定不影響債權人對於債務人之共同債務人、保證人或為其提供擔保之第三人之權利。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