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32

快速跳轉
  1. 1.匯票發票人或背書人受法院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裁定,付款人或預備付款人不知其事實而為承兌或付款者,其因此所生之債權,得為更生或清算債權而行使其權利。
  2. 2.前項規定,於支票及其他以給付金錢或其他物件為標的之有價證券準用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 32 條的內容,可以得出以下解釋: 1. 在匯票、發票等有價證券中,如果票據的發票人或背書人因法院的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而被裁定,而付款人或預備付款人不知道這個情況而承兌或支付,那麼因此產生的債權可以作為更生或清算債權而行使其權利。這表示即使承兌或支付者不知道發票人或背書人進行更生或清算,也可以將支付視為更生或清算債權的履行。 2. 根據該條規定,上述規定同樣適用於支票和其他以給付金錢或其他物件為標的的有價證券。這表示不僅僅是匯票和發票,還包括支票和其他類型的有價證券。 依照問題所述的內容,我們可以參考《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本身來解釋該法條。

立法沿革 1

(0960608 制定)

匯票發票人或背書人受法院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裁定,付款人或預備付款人不知其事實而為承兌或付款者,其因此所生之債權,得為更生或清算債權而行使其權利。   前項規定,於支票及其他以給付金錢或其他物件為標的之有價證券準用之。

立法理由一、匯票發票人或背書人受法院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之裁定時,付款人或預備付款人未必知悉,倘其因善意而承兌或付款者,為保障其求償權,應使該債權得為更生或清算債權,爰設第一項。   二、於支票及其他以給付金錢或其他物件為標的之有價證券者,與第一項同有保護之必要,爰設第二項。

  • 背書名詞
  • 債權名詞
(0960608 制定)

一、匯票發票人或背書人受法院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之裁定時,付款人或預備付款人未必知悉,倘其因善意而承兌或付款者,為保障其求償權,應使該債權得為更生或清算債權,爰設第一項。   二、於支票及其他以給付金錢或其他物件為標的之有價證券者,與第一項同有保護之必要,爰設第二項。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 32 條規定:「匯票發票人或背書人受法院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裁定,付款人或預備付款人不知其事實而為承兌或付款者,其…」(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 3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 32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