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第 32-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附期限之債權未到期者,於法院裁定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時,視為已到期。
  2. 法院裁定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後始到期之債權無利息者,其債權額應扣除自法院裁定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時起至到期時止之法定利息。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