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第 51 條
快速跳轉
法院應將債務人之財產及收入狀況報告書及更生方案公告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 51 條規定,法院在處理消費者債務清理案件時,應將債務人的財產及收入狀況報告書及更生方案進行公告。這是為了讓債權人、債務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能夠得知相關資訊,並參與對案件的討論與決策。公告可以通過法院的網站、報紙或其他有效的方式進行,以確保透明度與公正。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各方利益的平衡,讓相關人士有機會提出意見並參與程序。
立法沿革 1 版
(0960608 制定)
法院應將債務人之財產及收入狀況報告書及更生方案公告之。
立法理由債務人之財產及收入狀況報告書及債務人所提出之更生方案,影響全體債權人之權益,為便於利害關係人知悉債務人財產資訊,爰設本條,明定法院應公告債務人之財產及收入狀況報告書及更生方案。
- 債務人名詞
(0960608 制定)
債務人之財產及收入狀況報告書及債務人所提出之更生方案,影響全體債權人之權益,為便於利害關係人知悉債務人財產資訊,爰設本條,明定法院應公告債務人之財產及收入狀況報告書及更生方案。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