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第 8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債務人聲請清算後,其生活不得逾越一般人通常之程度,法院並得依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或依職權限制之。
  2. 債務人經法院之許可,不得離開其住居地;法院並得通知入出境管理機關,限制其出境。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