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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非訟事件暫時處分類型及方法辦法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暫時處分之內容,應具體、明確、可執行且以可達成本案聲請之目的者為限,並不得悖離本案聲請或逾越必要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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