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民事訴訟與非訟事件及強制執行費用提高徵收額數標準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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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定名詞
- 聲請再審名詞
- 裁判費名詞
- 第七十七條之十七第二項條文
- 抗告名詞
- 再抗告名詞
- 第七十七條之十八條文
- 民事訴訟法 第 77-17 條條文
- 民事訴訟法 第 77-18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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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