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懲治盜匪條例1盜匪之範圍

快速跳轉

犯本條例之罪者為盜匪。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懲治盜匪條例第一條規定,犯本法之罪者為盜匪。根據最高法院的判決書,犯盜匪罪是指犯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其他方法,致使被害人不能抗拒而取其財物、貨物或使其交付予犯人的行為。例如,在一個案件中,被告使用暴力威脅被害人,迫使其交出財物,根據這項法規,被告可以被定罪為盜匪。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懲治盜匪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懲治盜匪條例第 1 條規定:「犯本條例之罪者為盜匪。」(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懲治盜匪條例第 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