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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 15 條(移送管轄)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少年法院就繫屬中之事件,經調查後認為以由其他有管轄權之少年法院處理,可使少年受更適當之保護者,得以裁定移送於該管少年法院;受移送之法院,不得再行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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