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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 85 條(重懲成年犯之條件)

  1. 1.成年人教唆、幫助或利用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罪或與之共同實施犯罪者,依其所犯之罪,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2. 2.少年法院得裁定命前項之成年人負擔第六十條第一項教養費用全部或一部,並得公告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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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85 條規定,成年人教唆、幫助、利用未滿 18 歲之人犯罪或共同實施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Q · 成年人找未成年人一起犯罪,刑度會怎樣?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85 條,成年人只要教唆、幫助、利用未滿 18 歲之人犯罪,或與之共同實施,不論所犯何罪,刑度一律加重至二分之一,且屬法定強制加重,法官不得不加。少年法院並得裁定命該成年人負擔少年的教養費用全部或一部,並公告其姓名。

白話解讀

車手集團找高中生當人頭、詐騙集團找未成年人去領錢、毒品案找國中生跑腿,這些行為背後不是隨機的選擇,而是地下市場長年累積的「成本計算」:用未成年人能讓主謀風險降低、刑度減輕。但這條法律徹底翻轉這個算盤。只要你是成年人,教唆、幫助、利用、或跟未滿 18 歲的人一起犯罪,不論是哪一條罪,刑度直接加重至二分之一。不只如此,少年法院可以命令你負擔少年後續安置或感化教育的費用,甚至把你的名字公告出來。「用小孩當白手套比較安全」這個假設,在這條面前完全反過來。對被告來說,這條經常是判決書裡決定刑期長短的關鍵段落;對社會來說,這是一條告訴成年人「別碰未成年人」的紅線。

法律定性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85 條為成年人利用未成年人犯罪之加重規定,凡成年人教唆、幫助、利用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罪或與之共同實施者,依所犯之罪法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並得命負擔教養費用及公告姓名,目的在阻斷成年人以未成年人為犯罪白手套。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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