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法院(庭)與司法警察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司法警察機關將少年事件移送少年法院(庭)處理後,如續發現有關證據或其他可供參考之資料,應儘速調查蒐集補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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