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應記載事項準則 第 1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八條第二款所定擔任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應注意事項,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執行職務期間及權限。 二、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權利、義務、保護及照料措施。

90 人 正在學習
NT$3,560
NT$13,800
省 $10,240
第八條第二款所定擔任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應注意事項,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執行職務期間及權限。 二、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權利、義務、保護及照料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