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應記載事項準則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八條第四款所定刑事審判程序之簡介,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刑事審判程序基本流程。 二、法官、檢察官、辯護人之地位及功能。 三、無罪推定原則。 四、證據裁判原則。 五、檢察官之實質舉證責任。
第八條第四款所定刑事審判程序之簡介,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刑事審判程序基本流程。 二、法官、檢察官、辯護人之地位及功能。 三、無罪推定原則。 四、證據裁判原則。 五、檢察官之實質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