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應記載事項準則 第 1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前條第一款所定個人資料之告知事項,應記載法院係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於選任國民法官之目的與範圍內,使用並妥善維護各候選國民法官之個人資料,使候選國民法官得以安心據實填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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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條第一款所定個人資料之告知事項,應記載法院係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於選任國民法官之目的與範圍內,使用並妥善維護各候選國民法官之個人資料,使候選國民法官得以安心據實填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