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審理計畫準則15

快速跳轉

法院區分不同被告起訴犯罪事實或爭點而分別行證據調查程序之情形,應於審理計畫中載明各證據調查程序之性質、次序及預定起迄時間。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審理計畫準則第 15 條,法院在區分不同被告、起訴犯罪事實或爭點的情況下,應在審理計畫中詳細說明各證據調查程序的性質、次序和預定起迄時間。 這表示法院在審理案件時,應按照審理計畫明確安排證據調查的程序,並注意區分不同的被告、起訴的犯罪事實或爭點。審理計畫應該包括各個證據調查程序的性質,例如是採證人證詞還是進行物證檢驗,以及進行的次序和預定的起止時間。這是為了保障審理程序的適切進行,確保案件的公正性和合法性。該規定主要是為了提供法院和相關當事人對案件審理進程的清晰、透明的指導。 範例參考來源:《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審理計畫準則》2020年1月修正。

  • 被告名詞
  • 起訴名詞
  • 爭點名詞
  • 證據調查程序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審理計畫準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審理計畫準則第 15 條規定:「法院區分不同被告、起訴犯罪事實或爭點而分別行證據調查程序之情形,應於審理計畫中載明各證據調查程序…」(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審理計畫準則第 1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