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審理計畫準則 第 1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法院區分不同被告、起訴犯罪事實或爭點而分別行證據調查程序之情形,應於審理計畫中載明各證據調查程序之性質、次序及預定起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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