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民法官選任辦法第22條的規定,回答如下: 1. 根據法律對國民法官的抽選、審核和除名程序的規定,法院應該在完成這些程序後,製作一份候選國民法官名單。 2. 在製作候選國民法官名單時,可以參考第16條第3項和第4項的規定。 參考資料: - 國民法官選任辦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D0070057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