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員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局預 (概) 算之編製及分配執行事項。 二、本局財務內部審核工作之執行事項。 三、本局營繕工程、購置、定製、變賣財物之招標、比價、議價及訂約、驗收、驗交之會同監辦事項。 四、本局經費支付及預備金動支之處理、帳目核對及公款支付時限查核事項。 五、本局原始憑證之審核、保管及送審事項。 六、本局各項會計簿籍之登記及會計報告之編送事項。 七、本局決算之編製事項。 八、本局統計資料之蒐集、整理、分析、供應及統計報告之編纂事項。 九、本局會計資訊系統之處理事項。 十、其他有關本局歲計、會計及兼辦統計事項。
根據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辦事細則第6條,會計員的職掌事項包括以下內容: 1. 編制和執行本局的預算工作,包括預算的編製和分配等事項。 2. 執行本局內部財務審核工作,確保財務運作的合規性。 3. 參與並監督本局營繕工程、財物購置、定製、變賣等相關事項的招標、比價、議價、訂約、驗收、驗交等程序。 4. 處理本局經費支付、預備金動支等事項,包括帳目核對和公款支付時限的審核。 5. 審核、保管和送審本局的原始憑證。 6. 負責登記本局的各項會計簿籍,並編送會計報告。 7. 負責編製本局的決算報告。 8. 蒐集、整理、分析和提供本局的統計資料,並編纂相關的統計報告。 9. 處理本局的會計資訊系統相關工作。 10. 處理其他與本局歲計、會計和兼辦統計相關的事項。 根據參考資料,可依據最新之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辦事細則,第6條內容,在現行的法規中並無提供更具體的細節或相關範例。然而,根據法規原則,會計員在預算編制、財務審核、經費支付等方面負有重要職責,確保管理局的財務運作合規且具有效性。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