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選舉罷免,如有觸犯刑法行為時,依刑法處斷。
根據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罷免法第46條,當選舉罷免涉及到刑法行為時,將按照刑法的規定進行處斷。這意味著選舉罷免中的刑法違規行為,如賄賂、內亂等,將依據刑法相應的條款予以追究和判斷。具體的法條可以參考刑法相關條文,如刑法第146條、第141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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