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經罷免後,由候補人依次遞補,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根據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罷免法第45條,當國民大會代表被罷免後,由候補人依次遞補擔任該職位,其任期持續至原任期屆滿之日。例如,如果某國民大會代表被罷免,那麼根據這條法律,下一位候補人將擔任該職位,並且持續到原任期屆滿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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