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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 第 3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投票管理員於接收選舉票時,應會同投票監察員,查明數目,嚴密封存,屆投票日期當眾驗明封識後,不得啟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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