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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 第 3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選舉人於投票日憑選舉權證領取選舉票時,投票管理員應在選舉權證上加蓋「領票訖」字樣,並將原證發還,指往投票處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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