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監察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 第 2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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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監察委員選舉罷免法及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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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法規,監察院監察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第27條規定,監察院監察委員選舉罷免法及本條例自公布日起開始施行。具體來說,這表示監察院監察委員選舉罷免法以及相關法規必須遵守並執行。此外,根據參考資料,可以舉一個例子來說明。例如,根據《監察院法》第22條規定,監察委員的任期為四年,而且他們可以連任一次。因此,在進行監察院監察委員選舉罷免時,必須參照相關法規,包括監察院監察委員選舉罷免法及施行條例第27條的規定。
- 監察院監察委員選舉罷免法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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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