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規則規定接受兵籍調查、徵兵檢查、複檢、抽籤之役男,其就業單位或就讀學校應給予公假。
徵兵規則第 37 條規定,接受兵籍調查、徵兵檢查、複檢、抽籤等徵兵程序的役男,其在就業單位或就讀學校應享有公假。這意味著役男在進行徵兵程序時,他們的就業單位或學校應該給予他們相應的假期,以便他們能夠履行兵役義務。 參考資料中未提及有關該法條的具體範例,因此無法提供更多關於這一條的具體解釋或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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