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實施條例第 16 條規定了替代役役男的膳食安排。根據該條規定,一般替代役和第一階段研發替代役及產業訓儲替代役的役男的膳食由訓練及服勤單位負責辦理,且在必要時可以給予主食和副食的代金。 參考資料:替代役實施條例第 16 條規定,以及該條規定下的相關執行細則。
替代役役男膳食,由訓練及服勤單位負責辦理;必要時,得發給主、副食代金。
立法理由替代役役男之膳食以統一辦理為原則,如人數及勤務關係,必要時可發給主、副食代金,由其自理,爰予明定。
一般替代役役男膳食,由訓練及服勤單位負責辦理;第一階段研發替代役役男膳食,由訓練單位負責辦理。 前項膳食於必要時,得發給主、副食代金。
立法理由一、因應研發替代役第一階段之訓練,係由訓練單位辦理,爰增列第一項後段明定其膳食由訓練單位負責辦理,另配合修正條文第四條第一項將替代役之類別區分為一般替代役及研發替代役,第一項酌作文字修正。 二、原條文第一項後段規定,移列為修正條文第二項,並酌作文字修正。
一般替代役役男膳食,由訓練及服勤單位負責辦理;第一階段研發替代役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膳食,由訓練單位負責辦理。 前項膳食於必要時,得發給主、副食代金。
立法理由一、配合第四條第一項增訂第三款產業訓儲替代役,爰原條文第一項酌作修正。 二、原條文第二項未修正。
替代役役男之膳食以統一辦理為原則,如人數及勤務關係,必要時可發給主、副食代金,由其自理,爰予明定。
一、因應研發替代役第一階段之訓練,係由訓練單位辦理,爰增列第一項後段明定其膳食由訓練單位負責辦理,另配合修正條文第四條第一項將替代役之類別區分為一般替代役及研發替代役,第一項酌作文字修正。 二、原條文第一項後段規定,移列為修正條文第二項,並酌作文字修正。
一、配合第四條第一項增訂第三款產業訓儲替代役,爰原條文第一項酌作修正。 二、原條文第二項未修正。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