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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替代役實施條例第26條,根據提供的資料內容並沒有提及該法條的具體內容或相關解釋。因此,無法進一步針對該法條進行解釋或提供相關範例。
替代役役男結婚前,應向服勤單位繕具結婚報告表。
立法理由替代役役男結婚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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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按原規定係參照軍人婚姻條例第五條規定訂定,上開條例業經廢止,本條爰配合刪除。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替代役役男結婚之相關規定。
按原規定係參照軍人婚姻條例第五條規定訂定,上開條例業經廢止,本條爰配合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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